上周,欧洲人权法院裁定,英国的GCHQ间谍机构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及其大规模监视计划。法院最终发现这些活动侵犯了英国和欧洲公民的家庭和隐私权,而这一说法最终包括拒绝美国的活动,因为GCHQ已经从国家安全局获得了大部分数据。该诉讼由大赦国际,Big Brother Watch,ACLU,调查新闻局和其他公民自由团体提起。它涉及英国2000年“调查权力法”的规定,虽然该法律的新版本于2016年通过并尚未颁布,但法院认定的许多问题仍存在于2016年法案中。虽然法院没有说GCHQ,NSA和“五眼”间谍联盟成员之间的情报共享违反了人权公约,但它表示“ 利用这种情报共享来绕过对成员国本国公民监视的限制”将违反宪章 ,“ Ars Technica 总结道 。 (在2015年的裁决中 ,英国法院裁定情报共享确实违反了欧洲法律)。 卫报 澄清了这项裁决,裁定发现有些活动违反了章程,但其他人却没有:
斯特拉斯堡法官以五到两票的多数票,发现GCHQ的大规模拦截制度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该公约保障了隐私,因为据说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以及管理“相关”选择的规则通信数据'被认为是不充分的。
英国政府用于与外国政府分享情报的制度并未违反保障言论自由的第8条或第10条。法官们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情报部门正在滥用他们的权力 。“
法院还没有判定情报机构正在滥用他们的权力,他说,“ 没有证据表明情报机构正在滥用他们的权力 。”尽管如此,它还发现英国调查机构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 授权法庭防止可能的滥用(调查权力法庭相当于美国的“外国情报监视法”系统,其法院几乎批准了所有权证请求)。来自Ars Technica:
法院认为,英国政府从通信服务提供商处收集数据的方式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私人和家庭生活权利)。它还发现,大量拦截通信的方法和从服务提供商处获取通信元数据的过程都违反了第10条(言论自由),因为“对机密新闻材料的保护措施不足”。法院特别关注的是对互联网流量的收集缺乏监督,或者使用什么过滤器来确定哪些流量属于互联网流量 。“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法律在法院占据最多的问题时反映了美国爱国者法案。 “该决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类似的监控计划,例如国家安全局进行的监控计划,也与人权不相容,” ACLU律师Patrick Toomey说。由于英国的体系与美国的体系非常相似 – 而且由于英国严重依赖国家安全局 – 该裁决可能会对这些实践的合法性产生连锁反应。热门照片|在2009年8月18日星期二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拍摄的这张照片中,安全摄像机安装在俯瞰宾夕法尼亚广场的电线杆上。 (美联社照片/ Carolyn Kaster) Anti-Media根据知识共享署名 – 非商业性使用 – 相同方式共享3.0国际许可协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