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id="attachment_190625" align="alignnone" width="800"] Avaaz 与其他美国倡导团体一起使用巨大的数字计数器(Kevin Wolf/Avaaz 的 AP)向华盛顿的 FCC 提供超过一百万个签名,以实现自由民主的互联网委员会投票推动了一项被批评者认为会扼杀网络中立性的提案,在第一个评论期于 7 月 15 日结束之前,美国公民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向 FCC 的数据库提交有关该立法的评论。此举引发了这一原则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 是否应该被允许创建一个付费优先系统来推动一些网络内容向前发展,同时阻碍其他内容——这一转变网络中立倡导者认为,这将极大地限制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 “这些影响对较小和边缘化的演讲者和听众来说是最危险的,而且最有可能影响到他们;那些拥有最具争议性和最不受欢迎的想法的人,他们无法或不愿意支付费用,”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的学生研究员 Morgan Weiland 说。推动辩论的是两项相互竞争的第一修正案主张。网络中立的倡导者认为,包括 Verizon 和 Comcast 在内的 ISP 侵犯了在网络上访问合法信息的消费者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新规则的支持者(例如 Verizon 在其他大型有线电视公司的支持下)辩称,第一修正案保护他们以任何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内容的权利。 ISP 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优先考虑他们在线提供的内容。但随着视频流越来越多地消耗网络容量,有线电视公司声称应该允许他们为提供高带宽内容收取费用,因为他们选择提供内容的方式是他们言论自由的问题。但哥伦比亚法学院伊西多尔和塞维利亚苏尔茨巴赫法学教授蒂姆·吴(Tim Wu)在 1 月份首次撰写了有关网络中立性的文章,他表示不应允许有线电视公司使用第一修正案来规避监管。 Wu 和其他网络中立支持者强调消费者在第一修正案中获取信息的权利高于服务提供商选择交付内容的权利。但杜克法学院的法学教授斯图尔特·本杰明(Stuart M. Benjamin)表示,如果有线电视公司确实拥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那么政府法规可能难以执行。如果没有网络中立法,有人说我们可以期待更多的案例,比如 2008 年的一个例子,当时康卡斯特试图秘密减慢 Bit Torrent(一种点对点共享服务),而一些人认为,有利于康卡斯特自己的内容。在 2010 年 Verizon 与 FCC 的案件中,法院表示,FCC 可能会通过将宽带重新归类为“信息服务”并将其置于将宽带视为公共事业的“公共运营商”法规下来执行网络中立法。根据“公共运营商”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平等对待所有内容。到目前为止,前有线电视行业说客、FCC 主席汤姆·惠勒 (Tom Wheeler) 表示,FCC 更愿意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决定,而不是通过广泛的监管。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上个月发布的提案旨在防止内容歧视而不重新分类宽带,批评者认为这是一种落后且可能无效的策略。根据提议的规则,FCC 表示将监控 ISP 以防止反竞争行为,但不会彻底禁止付费优先。根据其现行规定,FCC 也不允许 ISP 提供比客户已经支付的速度更慢的速度,也不允许 ISP 阻止对任何合法内容的访问。但是,可能存在影响网络言论自由未来的系统性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在当前的辩论中被遗漏,并且超出了 FCC 提议的规则。奥巴马总统前副首席技术官、Tumblr 前副总裁 Andrew McLaughlin 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问题在于 ISP 如何控制美国的高速互联网,这“是一种专属垄断”。与其他国家相比,有线电视公司在美国许多地方保持当地垄断地位,并且经常对慢速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根据互联网指标公司 Ookla 的网络指数,美国的互联网接入成本速度比在全球排名第 32 位,在人均 GDP 中排名第 19 位。欧洲的 ISP 之间通常存在更多竞争,其中一些国家,包括德国和法国,都有网络中立法。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那么“开始放慢消费者真正喜欢的服务”并不符合 ISP 的利益,多伦多大学 Jeffrey S. Skoll 技术创新与创业系主席 Joshua Gans 说,告诉环球邮报。甘斯说,他认为 FCC 提议的开放互联网规则是必要的。 “我们在世界范围内获得竞争的方式是通过监管,”他说,将互联网监管与监管电话和电话进行了比较。他补充说,每一个“连接到你家 [除了互联网] 都受到政府的监管”。然而,网络中立的反对者指出,即使是强有力的网络中立法也可能无法阻止像 Netflix 这样的大公司将内容存储在 ISP 的本地数据中心,从而创建超出 FCC 规定的专用通道。尽管如此,一些人认为未能进行监管可能会助长利益冲突,即 ISP 倾向于审查制度,优先考虑自己的内容,甚至可能创建一个无菌版本的网络,正如哥伦比亚大学的 Tim Wu 所建议的那样。 网络中立倡导者说,这是要避免的。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中心的摩根韦兰德说,目前,应用程序或服务提供商“有可能因为没有向 ISP 付费而导致他们的消息被阻止或变慢”。她补充说,个人可能会失去“控制他们所听到的言论的权力”。一些倡导者认为,市政宽带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帮助解决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式的结构性问题。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兼哈佛伯克曼中心联合主任苏珊·克劳福德在 2011 年接受采访时表示,芬兰提供了一个替代方案的例子,即公共管道安装一次,然后私营公司使用这些管道提供服务。伯克曼中心。 Gans 解释说,这对消费者来说是理想的选择,因为消费者“拥有与他们家的连接,然后他们可以选择连接到的 [ISP]。”例如,如果某人降低了某个内容提供商的速度,他们可能会切换到不同的 ISP。 “消费者会得到选择,”甘斯说。尽管全国许多地方对高速互联网的传输方式普遍存在不满,但更换现有系统也存在很大困难。一方面,一些人怀疑在美国广泛使用的市政或公私替代方案是否可以在安装和维护费用不高的情况下发挥作用。此外,许多支持开放互联网的人,包括 FCC 主席惠勒,认为重新分类宽带以执行强有力的网络中立法弊大于利。有线电视公司认为,这可能会扼杀创新并限制对改善高速互联网接入的投资。主流媒体仍然普遍认为需要做点什么。甘斯说,五年后,初创公司将面临更加艰难的环境,“如果康卡斯特的默认立场”是收取费用以进入快车道。奥巴马政府前副首席技术官麦克劳克林表示,他认为 FCC 提议的规则是必要的,但将宽带互联网重新分类为电信服务将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重新分类并不能神奇地解决网络中立性问题,”他写道,“FCC 仍然需要解决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 Weiland 表示,新规则也会给媒体带来问题,尤其可能会损害在线新闻初创公司。 “如果他们不仅要向 ISP 支付流量优先级的费用,而且如果 ISP 不喜欢他们所说的话,还担心受到歧视,这会对媒体产生潜在的寒蝉效应,”她解释说。上周被要求发表评论时,无法联系到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的 FCC 五名委员,以及通过 FCC 新闻办公室提出的单独请求。 FCC 主席惠勒在一封电子邮件回复中说:“我们希望听到尽可能多的人就这个关键问题发表意见……我是开放互联网的坚定支持者,我将努力保持互联网的开放。 争取网络中立的事件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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